「尊敬的法官叔叔,您好!感謝您在百忙之中給我這個機會,讓我表達意見和看法。關於這次母親起訴離婚的事,我感到非常痛心……」這是樂平縣人民法院法官在審理一起離婚案時,收到當事人女兒寫來的一封信……
母親起訴離婚 兒女泣對庭審
故事要從石某起訴離婚案說起。
案件當事人石某與馬某於2001年依法登記結婚,育有兩個孩子,女兒16歲,兒子10歲。今年5月,石某以家庭矛盾頻發為由起訴離婚。
承辦法官仔細梳理案件材料,認為石某與丈夫的矛盾並未到水火不容的地步,並且一旦家庭破裂,將給兩個孩子留下陰影。法官積極庭前調解,但因雙方當事人尚處於情緒激動期,調解未果。最後法院定於7月開庭審理此案。
庭審過程中,男女雙方針鋒相對,往日的親情化作冷言冷語,而這一切,都毫不掩飾地呈現在兩個乖巧的孩子面前,他們哽咽、抽泣。面對這種場景,父母雙方也濕潤了眼眶,就這樣結束了庭審。
女孩寫信給法官希望保衛家庭
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以一個叔叔的身份和女孩談心,讓她對於父母的離婚問題作出理性的回答,回去後用書信的方式表達自己內心的想法。
三天後,女孩的親筆書信便寄到了承辦法官的手上,母親離家后,父親工作繁忙,她不僅要保持正常學習,還要肩負照顧年幼的弟弟、洗衣做飯的家庭重擔,女孩越是懂事乖巧,越是令人憐惜。
「在媽媽消失的幾個月里,我無數次撥打她的電話,可電話那頭卻傳來:『您撥打的號碼已關機,請稍候再撥……』每日在窗口徘徊等待的弟弟盼著遲遲不歸的母親回家,我絕望地忍住不哭,默然承受命運帶來的一切打擊。」女孩的信中如是寫道。
「爸爸媽媽十多年來感情很好,現在我和爸爸都很辛苦,我和弟弟都很可憐,所以我反對爸爸媽媽離婚……望您能做出公正的裁決!」一封簡單的書信卻傳遞了孩子們對法官的期盼,希望法官能「保衛」他們的家,讓他們一家人團圓。
多方促調解 原告撤回離婚訴請
經審理,承辦法官認為此案離婚理由不充分,雙方當事人共同生活十餘年之久,雖然有爭執有矛盾,但感情並未到破裂的程度,有和好可能。同時,考慮到孩子們的健康成長,兼顧法與情,從公正審判與家庭和諧的角度出發,決定再次調解。
經過持續1天的調解工作,在承辦法官、雙方家屬的共同努力下,當事人對立的情緒有所緩解,原告最終同意撤回離婚訴請。
法官表示,很多離婚案件都是因家庭瑣事、家庭矛盾引發,夫妻雙方因爭議而情緒激化,衝動地選擇離婚,但感情也許並未破裂。
因此,面對離婚案件,希望雙方當事人能夠多一些冷靜、多一份謹慎,為了曾經深厚的家庭感情、為了孩子的成長發展,給彼此一個機會,努力修復婚姻,也許就能退一步海闊天空,化解離婚芥蒂,最終穩定「小家」,和諧「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