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7日,早上5點,天還沒亮,南充市順達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們早已整裝待發,準備對拒不履行生效解決的老賴進行嚴厲打擊。
他就是本案的被執行人,謝靈犀,35歲,欠撫養費3萬元,拖欠時間2年。本案的申請人是謝靈犀的兒子小男子2年欠兒子撫養費三萬,女子說寧肯不要錢也要前夫被拘留俞,今年15歲,由於是未成年人,所以由母親鄧鳳代其申請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是一名公交司機,有著固定收入,這位父親竟然稱自己拿不齣兒子的撫養費,這不是說瞎話嗎?
隨後,執行法官組織謝靈犀與鄧鳳進行協商,兩人協商不成,前妻鄧鳳說,自己寧願不要錢,也要讓前夫被司法拘留。
謝靈犀與鄧鳳結婚十幾年,2003年離過一次婚,為了照顧兒子,兩人2005年復婚;2015年因感情不和再次離婚。
鄧鳳說,自己這次申訴,不僅是為了錢,更是想為兒子討個公道,想讓前夫履行一個父親的責任。
隨後,在法官的耐心協調下,謝靈犀立即讓母親拿出一萬塊先拿給前妻鄧鳳,剩餘的款項可分期支付。可沒想到的是,這協議達成了,給錢的時候,雙方再起風波。最後,在執行法官的勸解下,雙方終於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時隔兩年,母子倆終於拿到了撫養費,謝靈犀也承諾將會一個月去看一次孩子,希望兩人能夠放下心結,好好對待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