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8年常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調整
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公布2018年度市本級和武進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
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要求,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平穩運行,經市政府同意,2018年度市本級和武進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老年居民」、「非從業居民」550元/人,「未成年居民」220元/人,「高校大學生」180元/人。政府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助標準為750元/人。當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由同級財政予以補足。
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