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周,課窩菌分享的【書單】是世界百所名校共同推薦的一本書:瓦爾特·惠特曼的《草葉集》。
瓦爾特·惠特曼(1919~1892)十九世紀美國的重要詩人。生於長島一個海濱小村莊,當過郵差、排字工、鄉村教師、編輯和報紙主筆。作風前衛,打破詩的格律與限制,創作自由詩,被後世譽為自由詩之父。
《草葉集》是他惟一的一部詩集,幾度增刪修訂,成為美國詩歌史上最偉大的一部詩歌經典。
1837年,愛默生發表了一篇令美國學界振聾發聵的演講詞:《American Scholar》 。
他呼籲美國學者應該形成自己獨立的思想,而非一味的重複前人。這無疑是對英國文學的挑戰。就像一個剛剛成年後搬出家門的年青人,在找到第一份糊口的工作后,便迫不急待的要求形成自己獨特的價值觀。
經歷了政治經濟獨立后的米國,對文化獨立的渴望似乎無可避免,而同時代的文學作品中,惠特曼的《草葉集》無疑是對愛默生最給力的回應。
草的意象乍看似乎有些噯昧不明,其實用一句婦儒皆知的詩來解釋則再明顯不過: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草即重生。在一片新的大陸上,一個新興的國家正像青草一樣,熱情而瘋狂的生長。其中的名篇《自我之歌》(song of myself )的題目同樣耐人尋味。
滿篇的開頭我們看到了無數個字母「I」,感受到的卻不僅僅只是一個「我」,而是19世紀千千萬萬的米國人。
「我,沃特.惠特曼,一整個宇宙,一個農民的兒子,一個北方人,也是一個南方人…」
質樸到極至的語言里,我們看到了談判席上的議員,揮汗如雨的工人,西部的拓荒者、掏金人。甚至,還有那個年輕時在密西西比河岸一邊鋸著木頭,一邊發表著即興演講的一整個時代的精神領袖——亞伯拉罕.林肯。
此時的美國文學正開始漸漸退去了倫敦式的霧氣,不再是一個打著蕾絲邊雨傘的維多利亞老小姐,而是個無所畏懼的新生兒,在摔倒中嘗試奔跑。就像《自我之歌》的結尾,前人逝去后化做的一抔黃土之上長出了草的新芽,像一個輪迴,推動歷史無聲的前進。
惠特曼的代表詩集《草葉集》,在文壇投下了震撼彈,他在詩中歌頌自我、民主,不但不避諱描寫身體,甚至大方歌頌身體。因為惠特曼認為身體不只是承載靈魂的工具,身體就是靈魂。
十九世紀的保守氛圍下,惠特曼卻創造出了讀來醍醐灌頂、充滿現代感的詩;演講朗誦般的韻律,在沒有格律的自由詩裡,卻創造出連綿的音韻,音樂性十足。
名篇賞析:
And that night
while all was stillroll slowly continually up the shoresI heard the hissing rustle
of the liquid and sands,as directed to me
whispering,to congratulate meFor the one I love most
lay sleeping by me
under the same cover in the cool nightIn the stillness , in the autumn moonbeams
his face was inclined toward meAnd his arm lay lightly around my breast
and that night I was happy
他寫的長篇詩作,被視為繼希臘羅馬詩人荷馬、維吉爾之後的偉大史詩,更是美國史詩的始祖。惠特曼所開創的詩風,在後世的美國文壇已被奉為傳統,為美國詩展開了新的格局。
惠特曼並沒有那麼多纖細和優美,但是他的詩歌有一種奧德賽一般的史詩韻味,每一個字都如同石頭一般裸露著肌膚,這種健壯彷彿一名古希臘的運動員一般展現著自己充滿力量的身體。如果我的理解中有一種美國精神的話,惠特曼的詩歌可以代表。
附上網友詩篇一首:
我在清晨起來
若在出發前
還有一點點時間
總會站在木格子窗前
朗讀這一本草葉集
想象我是他年輕的船員
航行在無邊的大海上
利落地撐起桅杆
升起律動的白帆
想象我走在野草叢生
微黃色小花在我腳邊微笑
沾滿了昨夜的露珠
想象那些革命
那些死亡
那些歌唱
那些狂熱的
穿透那些洞悉的空間
那些失色的預言
有時用英文
有時用中文
它陪我度過了
繁華和落幕
無助和堅強
讓我接近海洋
接近陽光
這就是惠特曼,在一個無數人愛過的地方。
每周【書單】,下周不見不散!
如童鞋有任何問題,請給課窩菌評論留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