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約會強暴」比例高|單獨吃飯不等同約會,『有好感』跟『願意發生性行為』是 2 件不同的事 - Getting Closer to God's Voice 1985

彼此對關係的認定不同

一女生願意跟一個男生單獨見面,單獨吃飯不等同是約會,不代表她已經願意成為對方的女友,更不代表她願意和對方進行親密的性行為,這是基本常識!

很多男生可能認定兩人單獨約會、看電影、吃飯,就已經是男女朋友的關係,但女方心裡卻還在觀察考慮階段。如果男生約女生去他的住處,或女生約男生去自己宿舍,草食男或優質男也許會乖乖看電影或一起看書、聽音樂,但有些渣男好不容易約到喜歡很久的女生,一個獨處的空間或四下無人的場合,約會強暴就發生了!

電視劇或電影或電視新聞常報導女生因為抗拒被性侵而被重傷害或因此死亡,所以很多女性受害者為了求生,不敢反抗男方的暴行。

即使雙方已經是男女朋友關係,男方說:「她是我女友,為甚麼不行?」即使是夫妻關係,丈夫都不可以強迫妻子與他進行親密性行為,法律上就是這樣規定,更何況只是男女朋友關係!要得到女人的芳心,絕不能靠蠻力,那是女人最痛恨的!

提分手後因為不當的心軟而答應男方見最後一面,或者剛復合感情狀態還不穩定,女生可能還在猶疑不定,男生求歡不成,就很可能演變成不戴套的約會強暴。

 

『有好感』跟『性行為』是 2 件不同的事

林秀怡:「許多女性因此會把性跟愛直接做連結,認為『愛』就是要將身體給對方,或者以性行為的有無來確認關係,或當作愛情的重要指標。很多男性也因此會用『性』來衡量『喜歡』和『愛』。他們認為女性願意發生性行為,才證明她對自己有好感,如果對方不願意做,他就覺得自己失戀或被拒絕了。然而,『有好感』跟『性行為』從來就是 2 件不同的事。」她提到甚至男性在社會上多數時候也受刻板印象所苦,被認為必須剛強或強硬。

司馬儀:我觀察到的是:很多男性為了確保這份愛情成立,就會發生強吻,甚至約會強暴。

林秀怡強調:「我們對性侵不斷發生的原因了解得太少……….很多時候,明明是妨害性自主的公共議題,我們卻說那是人家的『私生活』;明明是不涉及公共事務的私生活,我們卻又拿來當重要的新聞炒熱。這些不理性的負面討論,會讓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可以求助,或者還沒準備好說出來,卻被迫不斷的去回想。」

 

約會強暴比例高,平均每日六件

據衛福部公布的資料,台灣每天平均有六件「約會強暴」上演,占性侵比例約二成。約會強暴之所以會發生,便是受害者對加害者沒有防衛心,彼此有基本或一定程度的認識,不論彼此是否是雙方都認定的男女關係。現代婦女基金會在2017年與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防治中心合作,進行「大學生與研究生約會性侵害現況」調查,共回收五百三十二份問卷。

結果顯示,高達28.4%的比例聽過身邊友人發生過約會性侵害事件,當中加害人與被害人屬於同校同學的比例更高達45%。

 

不要讓自己落單

最後想說的是,女生還是要有基本的警覺心,對於無意發生親密關係的異性,都要盡量避免與其單獨出入人煙稀少的場合,更要避免不要讓自己落單。

妳不需要對誰猜疑或多疑,但妳該讓這樣的準則成為妳的原則,這是保護自己的基本要件,和一個男生單獨出去或搭上他的車,發生任何危險的可能性都有,數字會說話,而真實數字的比例只會更高而已。

 

愛的基本條件是尊重

人類與牲畜最大的差別,就是性行為會「尊重對方的個人意願」,而不是單方面用蠻力霸王硬上弓!如果妳遇到的男友有這樣的前科,真的建議妳快逃!

會霸王硬上弓的男人通常情商特別低,有「不懂將心比心」的障礙,缺乏愛人的基本能力!

我說快逃的意思是:分手妳不用徵求他的同意,也不要答應最後一次擁抱的好聚好散。因為,分手前最後一次約會,便是約會強暴的高危險群。

會霸王硬上弓的男人通常占有慾特別強,報復心也特別重,妳無法預知他可能會有甚麼樣的危險舉動。為了妳的人身安全著想,如果對方繼續糾纏,建議申請保護令,如果他對妳進行精神騷擾,包括警告、嘲弄或辱罵的言語,使妳心生畏懼,不論是言語虐待或心理虐待,都可以尋求法律或警察的幫助。


負責勞動與身體自主議題倡議的開拓部主任林秀怡「當女性好不容易勇敢說出自己曾遭性騷擾、性侵害的經歷,旁人卻得先檢視她求助的『資格』:不能長得醜、長得老、不能穿太少、不能做什麼逾矩的事。等這一切都『審核通過』了,才認定她『有資格當受害者』。」

 

當性侵社會事件發生,往上檢討受害者的聲量往往讓多數人忽略受害者自身「真正的意願」。刑法第 221 條中的「妨害性自主」指涉的「違反意願」,其內含並不僅是「明確違反意願」或「合意性交」兩個極端,還包括「沒有意願」及「無法表達意願」這些狀況。相關文章:#WhyIDidn’tReport|“Too many of us have never felt safe” in a “victim-blaming"culture…

「沒有暴力的過程」不等於就是「合意」

林秀怡解釋「大家想像中的性侵害,是一方以暴力對待、另一方奮力抵抗,才叫做『性侵』,這是很單一的想像。多數時候,尤其在對方年紀尚幼小時,對於『性』一知半解,其實不理解『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既然不理解,自然不知道要抵抗或拒絕。這明明就是『沒有意願』,沒有『積極同意』,卻經常在事後被解讀為『合意』。」「沒有暴力的過程」不等於就是「合意」。簡言之,女性喝醉了被「撿屍」一樣,當事人雖然沒有抵抗(無能力抵抗),也不符合「積極同意」。

林秀怡表示性行為理當在『彼此都充分認知』之下,確認『雙方都積極同意』才可以,缺一不可。林秀怡:「這件事不應該這麼難理解,就跟我們上街買東西一樣啊!業主在沒有清楚告知產品內容之前,不能強制販售,消費者也沒有義務要強迫接受。」秀怡指出,合意性交、沒有意願、違反意願,這 3 者之間許多時候無法清楚劃分,因此妨害性自主無法抽離脈絡來看,也難以建立一個適用所有人的通則。她表示「重點是在他的成長過程中,究竟有沒有人教過他,將這個『充分認知並積極同意才叫做合意』的概念內化在心裡,成為『心裡的那把尺』。」「我們的社會一直避談親密關係[…..] 根本拒絕教導孩子什麼是真正的『合意』,反而一直在談『自保』。我們只會說──特別是跟女孩子說──妳要如何防範暴力、避免侵害,卻從來不教他們怎麼說『要』或什麼才叫做『要』。關於身體自主權,我們知道得太少。」

 

比起教導女性如何保護自己,更重要的宣導男性該如何『不侵害』並且尊重對方

婦女新知基金會在處理個案的過程中,經常碰到男女之間對於「性」方面巨大的認知落差。(關於性知識,學校老師不教,很多男生只好上網爬文無篩選性的參考網友的意見或性愛影片等等。

很多男性沒有被教導該怎麼「確認」或「詢問」女性的意願,甚至聽不懂女性的婉轉拒絕

「網路上的男女版一天到晚都有人在問:『這個女生這個舉動是什麼意思?』林秀怡:「你為什麼要在這裡猜來猜去,而不學著怎麼去『問』、去溝通呢?想知道,就自己去問清楚啊!」「我們為什麼要一直強調並教導女性如何保護自己?該教的難道不是如何『不侵害』別人並且尊重對方嗎?…………一味去單方面要求女性保護自己。」林秀怡認為絕大多數人並沒有學會何謂真正的「尊重」。這之中包括如何確認別人的意願、如何跟對方相處、如何表達自己想做什麼,以及對方是否充分認知、積極同意,都是重要的性別與親密關係課題,也都是現行性別教育中嚴重缺乏的。

 

婦女新知除了要求停止網路鍵盤辦案與媒體的扒糞式報導,也呼籲所有關心與性別刻板印象,共同營造一個對所有人都友善的環境。她也建議所有因此次風波而承受負面影響、被迫不斷回顧負面經驗的閱聽人,「不要拿惡意的傷害來檢視自己」,斟酌看待這些言論,減少吸收負面訊息,並且尋找支持自己的人和團體,找到正面的力量。

當然,最重要的是邀請每個人一起關注臺灣的性別平等教育,讓性平概念深植於教育中,讓所有人都能瞭解自己、認識各種不同多元性別的人,如此才有具體的尊重與多元價值行動,性騷擾、性侵害也才有真正減少的可能。

2014 年,影星艾瑪華森(Emma Watson)在聯合國總部發表的演說也討論到這件事:「男性確實受到性別刻板印象的禁錮。如果他們能脫離這樣的束縛,那麼女性的處境也會自然而然改變。如果男性不再需要具有侵略性,女性也就毋須屈服如果男性不再需要立於掌控的位置,女性也毋須被控制。」

▲HeForShe 兩性平權運動(United Nations Women Speech 聯合國婦女署,演講。2014)/艾瑪華森(Emma Watson

tag: 性侵害、性騷擾、強暴迷思


根據衛福部公布的資料,台灣每天平均有六件「約會強暴」上演,占性侵比例約二成。約會強暴之所以會發生,便是受害者對加害者沒有防衛心,彼此有基本或一定程度的認識,不論彼此是否是雙方都認定的男女關係。現代婦女基金會在2017年與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防治中心合作,進行「大學生與研究生約會性侵害現況」調查,共回收五百三十二份問卷。結果顯示,高達28.4%的比例聽過身邊友人發生過約會性侵害事件,當中加害人與被害人屬於同校同學的比例更高達四成五

image via https://goo.gl/eb6xbz

 

 漠視女方性自主權
目前國際間看待性侵害的定義是:「Only YES means YES」,只有當事人清楚表示同意,才可被視為同意。沉默、沒有抗拒都不能被解讀為「默許」性行為,因為當事人在事發當下可能因為驚恐過度而無法適當反應。

有些加害人是刻意而有預謀地計畫,而有些加害人則是把女性的「抗拒」解讀為不好意思,而漠視女性的性自主權。為甚麼國內真實的約會強暴比例會那麼高?我想有兩種常見的可能性特別值得一提:

 

心軟答應施暴男復合 落入約會強暴陷阱
美美和男友分手後又因為心軟而答應見他最後一面,甚至勉強答應復合。因為對這段感情完全沒有信心,她男友立馬提議去外地旅行,並訂了住宿,一到住宿地,男友立馬狂暴地脫下褲子也脫下美美的衣服,他要占有一度差點失去的她,不顧美美正處於危險期,堅持不戴套進行性行為,「如果有孩子也無所謂,就生下來、就結婚,無所謂,反正我們本來就要在一起!」她男友態度強硬地說。

當初兩人會分手,便是因為美美受不了男友時而莫名爆炸抓狂的雙重人格。很多雙重人格的男生或家暴男溫柔起來都要命地溫柔,比綿羊還聽話、還順從,軟心腸的女生特別容易敗在這種渣男身上。美美一直都喜歡溫柔的男生,對方求她復合時,她一時拒絕不了那張憨厚誠懇炙熱的臉龐,他長得太溫柔了,美美看著那張臉,忘了這個男人曾經多次對自己施暴。

人類與牲畜之間最大的差別,就是性行為會「尊重對方的個人意願」,而不是單方面用蠻力霸王硬上弓!如果妳遇到的男友有這樣的前科,真的建議妳快逃!會霸王硬上弓的男人通常情商特別低,有「不懂將心比心」的障礙,缺乏愛人的基本能力!我說快逃的意思是:分手妳不用徵求他的同意,也不要答應最後一次擁抱的好聚好散。因為,分手最後一次約會便是約會強暴的高危險群。

會霸王硬上弓的男人通常占有慾特別強,報復心也特別重,妳無法預知他可能會有甚麼樣的危險舉動。為了妳的人身安全著想,如果對方繼續糾纏,建議申請保護令,如果他對妳進行精神騷擾,包括警告、嘲弄或辱罵的言語,使妳心生畏懼,不論是言語虐待或心理虐待,都可以尋求法律或警察的幫助。

 避免落單預防性暴力
一個女生願意跟一個男生單獨見面、單獨約會,不代表她已經願意成為對方的女友,更不代表她願意和對方進行親密的性行為,這是基本常識!即使雙方已經是男女朋友關係,男方說:「她是我女友,為甚麼不行?」拜託,即使是夫妻關係,丈夫都不可以強迫妻子與他進行親密性行為,法律上就是這樣規定,更何況只是男女朋友關係!要得到女人的芳心,絕不能靠蠻力,那是女人最痛恨的!

最後想說的是,性格溫順的女生在某些情況下勢必要更警覺,對於不夠熟悉的異性或無意發生親密關係的異性,都要盡量避免與其單獨出入人煙稀少的場合,更不要讓自己落單。妳不需要對誰猜疑或多疑,但妳該讓這樣的準則成為妳的原則,這是保護自己的基本要件,和一個男生單獨出去或搭上他的車,發生任何危險的可能性都有,數字會說話,而真實數字的比例只會更高而已。

身處這個被認定是「親密關係的年代」,即社會氛圍偏向性自主開放的年代,越來越多男生甚至是多數的男生都開始認定告白前就可以牽手,詢問「你願意做我的女朋友嗎」之前就可以親吻。越來越多男生開始「自主性認定」她應該對我有好感喜歡我,所以就摟了抱了,沒有任何詢問,「甚至不做任何確認的動作」。所以當女生同意一起單獨吃晚餐,男生便大膽地牽了手握緊,甚至背後熊抱,甚至強吻,他們把女生的閃躲,當作是害羞而不是婉轉禮貌的拒絕。

站在友情甚至社會禮儀的立場,很多女生不願意當場撕破臉讓親密行為成為一種可憎或駭人的僵局,或肢體上無力反擊,或缺乏攻擊甚至自衛的能力,只因為幾乎所有女性都能意識到肢體衝突、男性賀爾蒙和人身安全三者是連結在一起的。

一個密閉空間,一個沒有第三者的在場證明和防護,女性若獨立揭露衝突的背後,其實人身安全可能遭殃的風險性是很高的。這便是為什麼國內約會強暴的數據會如此讓人震驚的理由。

衛生福利103至104年性侵害通報案件,估計受害人數約有1萬454人,當中男女朋友關係者的「約會強暴」高達19.9%,並且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平均每天至少有六起「約會強暴」案件發生,當中約有4成5左右確定被定罪

身為一個成熟的男人必須有幾個非常基本的認知 :

一、她願意和你單獨吃晚餐,並不代表她喜歡你或願意成為你的女朋友。你看見愛情,但對她來說可能只是友情,或友達以上戀人未滿。二、 她對你有好感,並不代表她已經打算和你交往甚至發生親密性關係。

三、即使身處這個相對性開放的年代,每個女生心理對於傳統保守對於關係的分寸是不同的。


防止性侵案要熟記三不四原則,選擇正常約會時間、要在熟悉的社交場所或人多的地方約會,還有約會之前要告知家人或親友預定返家時刻。若碰上約會強暴,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尋求各地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專業人員的協助,其社工人員會評估受害者需求,包含陪同報案偵訊、經濟扶助、驗傷診療協助、法律扶助、心理諮商輔等相關保護措施。

一旦落單,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

當你決定跟一個男生單獨出去,特別當他約你去郊區人少的地方看夜景或用餐,你都要有心理準備:他可能會觸摸你的身體甚至強吻你。因為你落單,因為你搭他的車,因為你只有一個人。他看起來很紳士或者他看起來是個好人,對,他正在追求你,而你對他的認識和了解有多少……你們認識很久很久了嗎。認識很久就可以確定對方很安全?你夠喜歡他了嗎?如果最壞或最親密的情況發生了……你可以接受嗎?

喜歡有兩種。一種是不管對方的態度或立場如何,妳始終喜歡他。另一種:你因為他喜歡你對你始終很好,你才考慮他,才考慮給機會給彼此機會,才考慮交往。


熟識者性侵比率高達75.65%  

衛福部於2017年4月20日表示,20年來性侵通報被害人累計超過13萬,女性受害者是男性10倍,但男性受害者逐年攀升,性侵害不限於女性。相關新聞藉口邀吃泡麵 狼師性侵國中男生判刑《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滿20週年,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攜手再造性侵害防治的溫柔革命),民國86年至105年度性侵害通報案件受暴人數累計達13萬1134人,其中女性高達9成。衛福部表示,男性受害人數從86年的19人逐年增加到105年的1159人,成長幅度大。有9成屬男性侵害男性,甚至有些男性受暴後也轉成加害者

從被害人與加害人兩造關係來看,根據統計資料,陌生人性侵比率下降至4.36%,熟識者性侵比率則從12.98%上升至75.65%。熟識者性侵害案件又以朋友關係為多,包含家人的朋友、同學、網友、普通朋友、鄰居高達40% 。親密關係,如配偶、前配偶、未婚夫妻、男女朋友、前男女朋友,占33%,再次之則為家屬關係、職場上司及同事。

衛生福利部表示,20年來性侵害防治工作在各界的努力下,確立性侵害是對一個人性自主權利的侵害,罪行由告訴乃論改為非告訴乃論,並推動刑事程序正義及建構被害人保護措施。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系教授王珮玲認為,被性侵通報案增加,其實是件「好事」,代表受害者願挺身報案,這代表社會氛圍改變,不像以前礙於情面或羞愧而不出面指控。王珮玲說實際的遭性侵數字絕對沒有這麼低,一定還有很多隱藏的「黑數」。

據聯合報導,張秀鴛說,過去認為「誓死抵抗」才叫性侵,後來宣導只要說「不」就是「不」。但有些被害人因害怕,無法把「不」說出口,現在改推動只有說「好」才是同意性愛。

踢貓效應的犯罪行為
美國耶魯大學心理學家米勒(N.E. Miller)曾修正挫折攻擊假說(Frustration-Aggression Hypothesis)。N.E. Miller認為挫折會引起攻擊性驅力,若若挫折繼續存在而沒有得到宣洩,攻擊性驅力就會持續升高。挫折的來源有時來自權威階層(如父母、師長、老闆、上司等),因為無法直接攻擊這些對象,可能會將攻擊行為抑制下來,或是找一個比較「沒有威脅性的」的對象作為謝怒的代替品。符合踢貓效應理論。

黃健表示:「性犯罪也是暴力犯罪的一種。」黃健認為挫折攻擊理論僅是假說,一個人承受挫折,有多種反應形式,加害人的反應形式是怎麼滾動到「性」?

長期承接性犯罪鑑定與處遇工作的艾克特心理師認為戀童者的情緒和性侵成人者不同。戀童者的外觀大多是溫合、助人的:「性侵成人者的情緒多為負面、生氣、嫉妒等;性侵孩童者則大多有較脆弱自卑的自我,他們可以從獲得更小的小孩的信任得到一些被滿足,卻將之錯誤聯結到性愛的滿足。」

 



熱門推薦

本文由 beeigood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