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離婚手續
香港申請離婚,遞交申請離婚文件後,必須通過法庭頒佈暫准離婚令,在頒佈暫准離婚令6星期內,若未有任一方反對,雙方便可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宣讀暫准離婚令,屬於象徵式程序之一。
案例:歌手蔡卓妍(阿Sa)與鄭中基兩人公開宣佈結束4年婚姻關係,兩人獲家事法庭頒佈暫准離婚令,但未見兩人及任何代表律師出庭。雙方都沒有爭取身家或要求贍養費等訴求。據報導,只知道男生婚後會喝到醉吐一事卻遲遲不改屢屢發生讓女生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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