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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返國患者在台北知名醫美診所「御美診所」電波拉皮深灼傷毀容10多次清創,舒眠麻醉打在眼部,造成視網膜破洞,賠償遙遙無期? - Getting Closer to God's Voice 19

幾年前美妝部落客興起,知名美妝全職部落客們一個個都跳入醫美的懷抱告訴讀者們他們把醫美當做定期的肌膚保養,公開替醫美診所站台的名人也不少。

據康健雜誌報導,藝人徐乃麟、瘐澄慶、郁方等,都曾透過電波拉皮,幫助肌膚維持緊實。這樣的趨勢,讓越來越多女生進而追求完美無瑕肌膚,跟風去醫美保養肌膚,結果可能碰到無良甚至無照的醫生,因此換來可怕的醫療糾紛或傷疤無處申冤。去診所治療建議找家人或朋友陪同,也建議多了解法律,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電波拉皮燙傷一度休克 | 華視新聞 20190421

患者在醫美診所進行電波和音波療程,術後臉上布滿水泡,致電諮詢,收到的回覆是正常現象,但其實已經是是深二度灼傷,嚴重程度甚至波及眼睛造成她視網膜破洞。當時患者在診所建議下採用全程舒眠的靜脈麻醉,醒來後,她全臉二度燒燙傷,臉上冒出一顆顆葡萄般的水泡,甚至一度休克住進加護病房!

林小姐出面指控醫美診所黃姓醫師,疑似沒有相關執照,還超量施打,造成她臉部二度灼傷,並指稱診所事後不聞不問。

40多歲的林小姐於五月9日召開記者會控訴,北市某醫美診所建議她在「舒眠麻醉」狀態下執行電波及音波兩種療程,最後造成臉部毀容式深二度灼傷以及視網膜二次破洞修補。該醫師竟然不具相關操作資格,違反常規同時使用兩種儀器、全身麻醉還打在眼部,儀器原廠更表示並沒有提供儀器給該診所。

▲患者的友人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先跟大家說個抱歉,不好意思我發了這麼驚悚的照片在這裡,我的好朋友因為去醫美診所做了電波拉皮,然後導致出現這樣的皮膚二度灼傷,昨新聞已出來,我這位好友住院期間,我有去探望她,在現場看到真的是心疼到極點,也很疑惑為什麼做個醫美保養的會變成這樣」。她說,這家醫美診所還是台北知名的醫美診所,但當事人真的很善良沒有公開他們把人臉打爛了,但至今醫美診所都沒有要賠償,還一直卸責;她心疼好友一張漂亮的臉像被火燒傷了,請問各位朋友,這種情形難道只能自認倒楣嗎?」。

她也提到至今台北這家醫美診所都沒賠償,還一直卸責。網友要求公佈醫美診所名稱。其他網友說表示「好可怕」、「太扯」、「嚇!這很嚴重耶」、「夭壽啊!光看照片我都崩潰了」、「太恐怖惹~不能公佈診所名稱嗎?怕誤觸毀容診所呀」、「哪間啊」、「找律師、公佈商家與醫生」、「哪一間呀⋯⋯太沒良心了吧」、「滿街醫美診所,專業程度在哪?消費者根本無法判斷」。

依照片上看,可以發現患者術後整個臉看起來是腫起來的。患者於今年1月23日所做的醫美療程對她的臉部造成極大傷害,至今還滿佈疤痕,不但日常生活受到影響,工作也停擺。

施打到的皮膚全部腫起。她一直不斷向諮詢師表示,但得到的回應竟是:這是正常的。 第二天中午,醫師看到林小姐滿臉焦黑的水泡才說要送醫院,此時她的臉已經腫到眼睛無法睜開。(更多術後圖片(非常嚴重,脖子也是灼傷和大顆水泡)

後來送往北醫急診進行「刮除面部水泡」與「撕剪焦黑壞死皮膚」,之後二週的住院時間,二次的視網膜破洞修補手術,三次的眼科會診追蹤,四次的精神科治療,十多次的無麻藥清創,精神壓力和痛苦難以評估。

據蘋果報導,林小姐在美國知名旅遊集團擔任高階主管,2019年初慕名回台灣到台北市御美診所做電波拉皮。術後整張臉布滿駭人的大小水泡,甚至殃及眼睛,史視網膜破了3個洞,痛得無法睜眼。

林女每天躲在飯店裡不敢外出見人,《蘋果》採訪時,她說:「醫學專家都無法確認能否痊癒,目前臉部皮膚接觸陽光或燈光太亮,傷口就會裂開出血,每天痛不欲生,還得求助精神科醫生。」林女表示,朋友告訴她北市的御美診所施作電波拉皮技術不錯,受醫師黃謀昶簡單面診,隨即施作電波拉皮療程。

療程長達4小時,醒來感覺臉部紅腫、刺痛還有小水泡,護理師與諮詢師都說「正常」,但1小時後回到飯店,臉部水泡竟變大,甚至爆漿,她不斷向診所的諮詢師反映,收到的回覆都是:「這是正常的。」

翌日早上,整張臉腫到慘不忍睹,布滿銅板大小不等水泡,直奔御美,值班醫師才派人陪她急診就醫。

她在北醫附醫住院2周共接受2次視網膜破洞修補手術,4次精神科治療,10幾次無麻藥清創,她說:「換藥、清創都沒麻醉,醫師幫我剪皮、拉皮,還要挖掉長入肉裡的痂,每回都是血淋淋地痛到發抖。…..眼科醫師告訴我不能再讓眼壓過高,否則視網膜會裂開失明,等於宣告我無法再從事最愛的健身運動。」

林女說,院長楊維真只到醫院看過她一次,第一句話就說「妳放心,我在業界小有名氣,楊維真3個字可以去問,沒有人不認識我,我不會不負責任。」黃謀昶則說「不習慣別人騷擾」不願留電話,只願加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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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林鳳秋則表示,案件釐清過程發現,幫林小姐執行相關療程的醫師並沒有進行治療前評估,但費解的是,診所竟然有記載1月22日(療程前一日)醫師問診病歷,且音波拉皮治療訪單寫明限由「整型外科及皮膚科醫師」使用,他並不具備相關操作資格,診所網頁竟然宣稱其具有相關專長
此外,該療程並不應該在全身麻醉下施行,也不得於眼部施打;更令人質疑的是,經詢問原廠,並沒有提供相關儀器給該診所。即儀器並不是直接向原廠購買的。

林女透過律師於2月與黃謀昶協調,黃承認疏失:「過年期間在家反省,上網查很多資料,才知道儀器溫度若沒控制好,就會發生這樣狀況。」林女怒斥,臉被燒成這樣,黃竟說上網找資料才知道會這樣。

林女表示:首次協調楊維真願支付200萬元和解,豈料約好3月15日簽和解書,當天早上御美的律師說不簽了,還發函指「林女擬針對該醫療糾紛開記者會,而是否開記者會是林女權利,御美絕對尊重,也悉聽尊便。」….這樣的態度


御美診所成立時間:2016年

地址: 106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37號4樓之2

電話: 02 2776 0068

院長:楊維真醫師

主打項目:電波拉皮、韓式雙眼皮、腹部拉皮、私密處狐臭、自體脂肪豐胸等

醫美醫師團隊| 御美診所官網

https://www.ubeaute.com.tw/doctors.php

網址:https://www.ubeaute.com.tw/

登記類別:西醫診所

御美診所臉書粉絲團| Facebook

https://zh-tw.facebook.com/ubeaute168/

 

御美診所遭患者指控之疏失如下

.由護理師打麻醉針而非麻醉師,麻醉後黃謀昶才現身

.術前黃謀昶未評估且操作儀器不當害毀容

.實際施作電波拉皮儀器與官網上儀器不同

.病歷記載不實涉偽造文書


 

司馬儀:原本以為現在技術更好安全度會提高,醫療糾紛的比例和機率會下降,但早上還是在報上讀到讓人觸目因為想要保養肌膚而盡乎毀容的悲劇。

之前寫過一篇關於燙傷處理的報導,燙傷後可否正確即時處理是非常關鍵的,但患者反應水泡等問題時,診所卻不斷回覆:「這是正常的。」我認為是有所疏失的。如果當時診所可以積極處理,可能使燙傷程度的傷害降到最低。

即便不是患者的家人或朋友,都會她的處境感到心痛這麼嚴重的燒燙傷對患者身心精神上的傷害是必然的,這麼嚴重的情況,年初至今都約四個月了,診所負起賠償責任或醫療責任的具體作為是什麼?

據康健雜誌報導,電波和音波拉皮都是利用熱能加熱皮膚或脂肪組織,讓組織收縮、並刺激膠原蛋白增生,目的是讓肌膚緊實飽滿。兩者的差別在於,電波拉皮是以「容積式加熱」方式,均勻達到真皮層和脂肪層,可以處理眼周和額頭較薄的皮膚,而且不用避開神經走向;音波則利用高強度聚焦式超音波,無數熱凝結點形成凝結線,作用到肌膚較深的筋膜層刺激收縮、到達更厚的皮層,適用於法令紋和臉頰拉提。

由於電波是將肌膚整塊面積加熱,溫度不宜過高,拿捏不好的話,灼傷風險較高;音波的能量則聚焦在一個一個小點,因此可以使用較高的能量、溫度,即使灼傷也相當輕微,外觀難以察覺

醫生曾忠仁進一步指出,電波拉皮大約20年前問世,適應症主要是緊緻;音波拉皮則約在10年前出現,適應症主要是拉提,兩者區分現已不明顯。他個人主張電波適合臉部微胖有肉的人,偏瘦的人則適合做音波,因為早期電波的副作用之一是脂肪被破壞後導致局部凹陷,瘦的人可能看起來更瘦。

醫師提醒電波原則上不建議進行任何麻醉,音波則允許各種麻醉方式,但安全起見,不建議採用全身麻醉的舒眠麻醉或插管麻醉。

若是病人特別怕痛,進行電波拉皮療程時,可以在皮膚表面擦麻醉藥,搭配使用止痛藥。由於電波是將整塊皮膚加熱,每個人對能量強度、熱的感受和忍耐度不一,因此必須讓病人保持清醒狀態下才能及時反應,維持自我保護機制。

舒眠麻醉和插管麻醉屬於全身麻醉,病人會失去意識,不建議在音波拉皮使用。舒眠麻醉屬於打點滴式把麻醉藥送到腦部,造成淺眠狀態,但因沒有插氣管,必須格外小心並檢視呼吸道是否暢通,因麻醉時間較短,舒眠麻醉的風險高於插氣管的深度麻醉。麻醉分為擦麻醉藥的表皮麻醉、注射在局部皮膚的麻醉劑、注射在主要神經通路上的神經阻斷麻醉法、靜脈注射的舒眠麻醉以及靜脈注射搭配插管的全身插管麻醉。

醫生提醒風險不在於機器,風險在於個人可承受多少能量。

誰可以操作電波和音波拉皮?國內法規規定,除了施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的醫師,需具備特管辦法規定的資格外,只要具醫師資格、就可以執行美容醫學療程。曾忠仁表示早期電波儀器只販售給皮膚科及整形外科醫師,最新的儀器則未限制。

醫生提到例如有些診所會使用來路不明的儀器探頭,可能有構造、能量不穩定的疑慮,胡倩婷建議可以請對方出示原封的探頭,認明是否有雷射標章及衛福部許可證字號。醫美診所醫師胡倩婷提醒,一定要和醫師或諮詢師討論並確定麻醉方式,有時對方會說打「牛奶針」(即白色全身麻醉藥Propofol的俗稱,會有血壓下降、心搏變慢等副作用),打完人會感到輕鬆,睡著後再進行療程,這時一定要避免在不知情下被全身麻醉。

相關網站

臺灣衛福部有提出所謂的「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可以透過網站http://www.tjcha.org.tw/tjcha_cert/查詢認證合格名單

衛福部網站上首頁下方「醫事機構查詢及醫事人員查詢」(https://ma.mohw.gov.tw/masearch/)了解由哪位醫師掛牌,掛牌的醫師的背景資料

合法的醫美診皆須經過主管機關認可,頒發執照以及相關醫療器材認可證書。(相關規定可參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health.gov.taipei/Default.aspx?tabid=725

 

相關法律

醫師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五○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

 

選診所,依照網路評價?

其實網路行銷公司都有寫手團隊負責大量書寫廣告,有過美食爬文大踩雷的經驗後,對於網路評價的參考度大降低。相關報導:病毒式網路口碑行銷|「行銷公司寫手團隊」瞬間打造「網路排隊FB按讚名店」

打脈衝光「二度燙傷」 女臉如印黑膠帶-民視新聞

▲中天新聞|潔膚雷射臉頰灼傷 留疤

 ▲ 華視新聞|雷射除腋毛灼傷 換來蜈蚣疤,還可能導致蜂窩性組織炎

你不能不知道的微整秘密 臉部雕塑填充劑問題多 來賓:李妍瑾 小CALL

<小燕有約>來賓:吳怡霈、知名醫美診所醫師李進良、王祚軒、Mei 醫美整型沒告訴你的事!

衛生局提醒民選擇美醫必須謹守「三要一不四問原則」

l   問是否預收訂金、預購單、分期付款?(本項違反醫療法

l   問是否確實開立收據?(醫療法規定必須開立收據)

l   要檢視診所開業執照及醫師執業執照。

l   主動詢問醫療儀器仿單說明。

l   療程需求由醫師親自診察

l   執行雷射、超音波等醫療儀器之人員必須是醫事人員

相關案例: 2016年25歲外拍男模 (替代役男)邱柏豪外型俊帥到台北「法泊時尚診所」進行隆鼻、下巴手術,術後失去呼吸心跳昏迷,經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相關案例:民國91年間,一名患者牙醫科診所進行整牙美容並,經過牙醫矯正後,患者控訴診所治療讓她的臉型歪掉憤而提告相關報導:國內醫美診所倒閉率飆高

    

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人可以幫忙轉發給需要的人們。

關鍵字:業務過失傷害/提告/業務過失致死/錄音筆/向醫院申請影印全本病歷/關鍵字:衛生署醫事處簡任視察周道君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醫醫相護/檢察官或法官/起訴/賠償/醫審會/醫療糾紛賠償/醫療糾紛處理法/醫療過失險/衛生局/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呂佳育/賠償/醫療疏失/治療錯誤/院判決業務過失/醫療刑事糾紛/判刑/緩刑或易科罰金/雷射美容變毀容/女主播變大花臉/血淋淋的經驗/敏感性肌膚/紅腫灼燙/塊狀過敏/3D變頻雷射/無修復期/醫美診所推薦/部落客推薦的醫美診所/醫療不當 /免費體驗/打飛梭雷射險毀容女子/診所施打劑量太高併發症/膚質檢測/術後照護

▲2018醫美醫療糾紛|雷射除毛險毀容 傷心男怒告醫美診所 | 台灣蘋果日報

中文長篇小說《說好的,好聚好散》作者:強心臟女孩 (7)

 Q: 診所的廣告可以刊登患者治療前及治療後的照片嗎?

依醫療法第72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除非經有病人簽署同意書。

Q: 醫美診所可以預收訂金、預購單、分期付款?

醫院不得以任何形式促銷醫療服務招攬客戶做醫療行為

台灣美妝部落客多,國內從APP修圖風轉而吹起醫美潮,很多YouTuber甚至錄下自己在國內或韓國進行美容或整容的過程。

消保官指出,醫美診所促銷或收據上只有總金額而沒有細目,都已違法。據悉,國內許多醫美診所提供「會員折扣」或「團購優惠」,都是違法的!消保官王德明指出,醫美診所執行的業務本質上與其他醫療機構相同,都屬「治病」的醫療行為,所有標榜「優惠價」、「贈品」、「儲值卡」或「消費多項可打折」的促銷手段都算違法。

 

「預約治療」為名預收醫療費用,違反《醫療法》

醫美診所「預收訂金」或提供「分期付款」等消費方式,常在療程半途中止時引發糾紛。王宗曦解釋,診所以「預約治療」為名預收醫療費用,已經違反《醫療法》第22條「不得擅立收費項目」。

宗曦強調醫院不得以任何形式促銷醫療服務以招徠顧客,否則可處5萬至25萬元罰鍰。表示就算不是抽脂、隆乳等侵入性治療,所有醫美療程都有風險,醫師應完整告知民眾手術原因、成功率及術後可能引起的併發症。

▲若診所未依規定開立收據,依據醫療法第22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應開給載名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需主動開立收據供民眾核對所接受之醫療服務項目及其費用,若有漏開收據情形,民眾可主動索取;另醫療費用收據應按次開立,不得將一年份以一次開立之方式為之。民眾如因遺失收據請求補發,醫療院所得以提供存根聯或副本影本、或以開立費用證明之方式,供民眾作為報稅憑證或其他用途。

 

診所不能用廣告「誘發」民眾做醫療需求

衛福部醫事司長王宗曦表示醫療行為是「有必要」時才進行,不但不能用廣告「誘發」民眾做醫療需求。提問:那如果牙醫勸患者矯正或美白牙齒,是不是也是違法的作為?

 

醫美醫療糾紛申訴單位

依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94317日衛署醫字第0940203047號函示略以:「公告醫療法第61條第1項所稱禁止之不正當方法…(一)公開宣稱就醫即贈送各種形式之禮品、折扣、彩券…等,(二)以多層次傳銷或仲介之方式,(三)未經主管機關核備,擅自派員外出辦理義診、巡迴醫療、健康檢查或勞工健檢等情形,(四)宣傳優惠付款方法,如:無息貸款、分期付款、低自備款、治療完成後再繳費等。」

若患者術後受醫療院所強迫推銷購買續護理療程及保養品恐違反醫療法第61條第1項規定,亦可向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申請醫療爭議後續辦理。

▲台北市衛生局醫療爭議調處,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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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醫師法第11條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

依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99310日衛署醫字第0990004657號函示略以:「…醫療機構非屬營利事業,為避免醫療行為與商業行為混淆影響醫療作業,醫療機構內附設商業性質之美容服務部門,聘請非醫事人員從事美容業務,應不予同意。」;故醫療院所宣稱為延續美醫業務而執行瘦身美容相關行為,該美容部門與醫療機構應設有獨立進出門戶,且使用空間應明確區隔,不得未經醫師看診,執行醫療業務。」。

 

消費者/患者 申訴管道

.衛生署醫事處:寄信至北市塔城街36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022709-1329

.各地衛生局

.消基會醫療糾紛處理委員會:(022700-1234 、(042375-7234、(07225-1234

 醫生是否構成「業務過失傷害」,須就本個案具體情形「判斷醫生的醫療行為是否有過失」,換言之,醫生進行手術「有沒有違反一般理智而謹慎之人所應有的注意」,個人有沒有「違反進行該美容整形手術所應做到的注意及對造成過失傷害的事實有無預見可能性」。
注意:控告醫生醫療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性質」,所以法律規定須在6個月內提起告訴,逾期只能作不起訴處分。
民事責任方面,若醫生「未盡醫療上應盡的注意義務」,「侵害病人的權利」,應負醫療過失的侵權或契約責任,如診斷錯誤、延誤治療、治療不當、注射不當、消毒不良等。一般認為醫生有說明或告知義務,即在術前應對病患或其家屬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在其同意下,才可以進行。關鍵字:專業醫療機構鑑定。

醫學美容飛梭雷射二度灼傷的醫療糾紛持續增加,只是多數沒有浮上檯面,以下整理過去曾出現過醫療疏失糾紛或上過新聞的醫美診所!愛美有理,愛美無罪,但慎選,以免自己成為萬分之一的機率!

其它醫美糾紛醫療糾紛新聞的案例 

 

醫美診所1:「勁美醫美診所」

2009年前電視主播陳佳惠開記者會怒控自己在「勁美醫美診所」做飛梭雷射,使眼角險燒焦,療程一個月後都沒復原,她在記者會中表示「整個是黑的,就是整個是…全部都是黑的,像中毒一樣這段期間,我都根本不敢出門見人。」許多美妝部落客極力宣傳飛梭雷射的優點,把它當作日常保養,殊不知只要醫生施打劑量過度便會造成肌膚灼傷,這不是舊新聞,許多患者遇到事件以淚洗面都沒有勇氣出門或揭發不良醫生! 

醫美診所2:板橋區聯合診所 郭元成醫師

一名姜姓女律師到板橋區聯合診所讓郭元成醫師做飛梭光電拉皮手術,術後右側臉起水泡,送醫急救後後依舊出現5公分面積二度灼傷的色素沉澱的傷疤。新北地院一審宣判郭姓醫師新在手術時於右臉1/4的面積重複施打過量,依醫療疏失,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決拘役30天。

醫美診所3:「美約診所」雷志宏醫生

化妝品專櫃小姐吳O芳因毛孔粗大到「美約診所」進行全臉飛梭雷射回春治療」,目的是縮小毛孔。事後她指控治療術後她臉部灼傷留疤,右唇下方出現2公分疤痕(近看會發現右下唇有一小片皺皺的疤痕)吳女受訪時難過表示就是愛漂亮才去雷射,事後被丈夫罵一頓,朋友也笑她:「妳就是愛漂亮才變這樣子。」她受訪時表示剛雷射完時,臉部灼傷黑一塊、紫一塊,她貼著人工皮到公園還有小朋友指著叫她「魔鬼」,讓她很受傷。讓她此外她幾乎不出門,若出門就要全臉遮起來,後來雖傷口漸漸好,但她還是覺得有疤痕在臉上走不出門,每天照鏡子就看見這塊疤,很傷心,只好去看心理醫師。最後患者決定提出民事求償

醫師雷志宏辯稱吳女膚質敏感才會較嚴重,已為她後續治療治療3個月做了10幾次美容修護課程,包括美白針劑注射和施打脈衝光回復95%程度

吳女律師朱逸群說:「本案經其它醫院判定是因雷射劑量用太重,才造成永久性傷害,對化妝品專櫃小姐而言,顏面外貌很重要。」台中地方法院法官一審判決,患者就算再去打雷射也沒辦法回到原來的樣子,判定醫師與診所負責人醫師術前未對吳女膚質做完整診斷和測試,有醫療疏失,判賠醫療費42000元(因為吳小姐去其它醫院進行6次美容療程的費用)和30萬元精神慰撫金。

由於一審後醫師雷不肯支付賠償費,不服上訴,因此吳女在診所上訴後,已獲准假執行查封醫師的薪資、診所部分設備。

醫美診所4:嘉義市市區巷弄醫美診所,楊文圭醫生

「尚美診所」有患者想要保養肌膚,反遭至少二度灼傷。不同於其他醫美糾紛,楊文圭對患者實施「強迫治療」。不顧患者在雷射過程反應肌膚像是被火吻疼痛難耐,但醫生執意不停手,持續施打最高能量(未事前告知),甚至二次施打時,自行加大施打能量及範圍,造成患者至少二度灼傷。術後患者臉部紅腫灼熱燒燙不退,醫生卻避重就輕延誤關鍵時期。一。此醫生有強迫治療的行為。二。醫生情商和專業性令人質疑。

▲此診所,楊文圭醫生的個人經歷掛著”長庚醫院 助理教授??

依照google 搜尋結果如下:2017年1月19 日 搜尋尚美診所楊文圭,長庚大學醫學系,兼任教師和專任教師,名單上都沒有楊文圭醫生http://med2.cgu.edu.tw/ezfiles/6/1006/img/428/172818196.pdf 此醫生另一個頭銜是:林口長庚醫院整形外科主治醫生,但搜尋結果只有出現: 楊政道醫生/楊文一醫生。

 

許多民眾抱怨雷射美容誇大其詞,沒有達到預期效果,也有少數民眾更慘烈,花錢雷射沒有變美,雷射後出現皮膚紅腫數月不退、反黑等後遺症,卻因為醫生卸責或醫美診所背後龐大的律師團或勢力而求助無門。

施打劑量低一來省成本,一來基於安全考量,但為了療效施打過度劑量等於拿患者的臉開玩笑!醫生一職雖然不容易,但當患者和醫生遇上醫療糾紛,患者使終於弱勢,以飛梭為例,3D變頻飛梭的傷口小到肉眼看不到,可以正常洗臉,一周內可復原,但醫療糾紛的案例,患者一個個臉上紅腫不堪一個月或數個月或兩三年,甚至有的在術後呈現深褐色的慘狀,案例多不勝數,只要google便可以在討論區找到很多案例。


2008
美國一位女主播同樣因為施打雷射造成「全臉二度燒傷」,她表示「發生在我身上的就是這樣,二級燒傷爬滿我的全臉,而且我現在已經比前幾天看起來好太多了,雖然現在看來還是很嚇人。」女主播表示當時以為雷射美容只要一個午餐時間就可以讓人皮膚變更好。2014年患者陳O妃在高雄連鎖醫美診所中山店「愛爾麗醫美診所」進行飛梭雷射造成二度灼傷卻讓她的鼻頭出現一個明顯凹痕。飛梭雷射屬於侵入性的雷射手術,即使現在的儀器進步,但只要醫生施打劑量不當或施打劑量過度都有可能造成肌膚灼傷而留疤的後遺症。很多新聞沒有浮上檯面是因為患者處在弱勢

醫美治療討論區有很多血淋淋的例子! 

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post_list.php?topic_id=395728

前往醫美診所,從入門前一秒就可以開始錄音問診過程和雷射施打過程(以免發生醫療糾紛時有一方賴皮)最好的情況: 雷射過程建議錄影保護自己,有這些紀錄,不但可以讓醫生多一層謹慎,也是防範於未然。

 

關鍵字: 醫療道德/職業道德// 強迫治療 / 心理創傷

♥以下提供三點建議:

1)無良醫生多,建議攜伴同行,以降低憾事發生的機率。

2)建議錄影存證,降低疑慮。若不允許錄影,建議考慮其他診所。每個人都覺得自己不會碰上醫療糾紛。但其實醫療糾紛非常多,只是黑數太多的,因為社會上半數的人大概都是不會公開訴苦不會發聲替自己討公道的類型。

3)診所一般自己會拍照紀錄。建議自己本身也拍照和錄影存證,捍衛自身權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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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款德國的預防流疤的凝膠非常推薦。敏感肌膚也適用。燒燙傷期間請多補充含有維他命E的食物,可以關鍵性地預防留下疤痕!一般藥局或網購都買的到。網購便宜一點。

 

「醫學美容」屬於醫療行為,不滿意無法退費

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何叔安強調,各種整形、微整形等醫美療程皆是醫療行為,並非購買商品消費行為,「不滿意退費」的一般商品消費行為並無法在醫療行為一體適用,其就診程序與一般就醫流程相同,應由醫師親自診察後由醫事人員執行,若是由諮詢師或美容師解說療程則不符合醫療程序。

 

醫療糾紛醫美爭議多

  • 預付費用但業者關門倒閉結束營業
  • 消費者做了療程,對結果不滿意要求退費。

 

據統計,在醫療糾紛中,醫美療程就占1成3。據台北市衛生局統計,每年受理民眾醫療相關陳情案件近1,000件中,每10件約有1.3件與美容醫學相關,而美容醫學相關醫療爭議案件數,含皮膚科、整形外科及植髮等,105年共計116件,106年共計133件,其中因購買醫美療程而衍生的費用爭議案件佔59%,分別是105年有63件、106年有85件。建議邀費者保留收據等相關事證,以降低醫療消費風險,保障自身權益。

 

就診前六大提醒

1檢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2要檢視醫師執業執照

3充分與醫師溝通想要改善的部位(建議尋求對方同意,再錄音保留證據)很多診所會誇大其詞,甚至強迫治療,建議不要獨自前往,應該對象陪同。

4要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及確實瞭解療程效果

5詳閱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

6要要求開立收據。

醫美整型糾紛

雷射已經算是一種手術,美容醫學手術也是一種醫療行為,104年與美容醫學相關醫療爭議案件佔總醫療糾紛案件量之35%左右。醫療爭議方面,以雷射治療、拉皮、隆乳居前3名。美容醫學手術也是一種醫療行為,醫師有責任親自看診及諮詢,由諮詢師或美容師解說並「不符合醫療常規程序」。衛福部於103年起規定醫師不得對未滿18歲青少年作「非醫療必要」的美容手術項目(包括眼部整形、鼻部整形、植髮、抽脂、削骨、臉部削骨、顱顏重整、拉皮、胸部整形)。
關鍵字:美容醫療糾紛

▲第三方協助各地衛生局協助  全國平均的調處成功率約3-4成。撥打醫改會醫糾專線 (02)2709-1329 求助。

相關字:醫師公會。醫改會。法扶

政府消保官 (1950消保官專線)

藥害基金會 (申請相關傷害救濟)

備註: 鄉鎮市公所 調解委員會。大眾媒體。民意代表。司法協助

法院調解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三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醫療爭議於提起民事訴訟前,應先經法院調解

民事訴訟 (:損害賠償)

刑事訴訟 (:業務過失致死)

醫糾處理程序

1.複製病歷保全證據。

2.諮詢醫療第二意見。

醫改會電子報

http://issue.thrf.org.tw/NewsLetter_Show.asp?NewsLetter_ID=182#D

醫改會申訴:http://issue.thrf.org.tw/issue_1.asp

關鍵字:居家傷口護理/術後護理/雷射護理

Keep wounds moist or let it dry out in the air? It was a controversial issue. Nowadays, there is a clear-cut answer to it. It is best to keep a wound moist to accelerate the healing process.  “In ancient Egyptian practice, they treated many wounds with honey and oil as s a wound dressing. It has proven that honey does have some antibacterial(抗菌) properties and oil kept the wounds moist. 

 

The Secret of Wound-Healing 
Manuka honey is a great element to hydrate damaged skin tissue.Many clinical trials and studies has proven the effectiveness of honey in wound care. This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honey is able to kill bacteria remove bad wound odor.

 

Tag: Wound Care: Essential First Aid Care Guide,Reducing Scars,Prevent, reduce, or minimize scars , skin care pros.minor cuts, scrapes,wound care , plastic surgical nursing,treatments,Modern medicine, scientific evidence

 

相關文章:皮膚科王修含醫師部落格|皮膚雷射光電治療:雷射、脈衝光、電波拉皮、電漿原理與應用

 

 

 

責任釐清歸屬

1)目擊者:主持人台上喝酒抽煙,疑煙頭肇禍

2)場粉塵濃度極高,極易發生塵爆

檢警調查,起火點是站在舞台上面對群眾的右前方開始引燃,主辦單位在舞台及兩側共安裝26支二氧化碳氣瓶砲管,並將染色的玉米粉用袋裝放置在氣瓶前方,利用氣體推進噴灑。人群中還埋伏數名“機鎗手”,隨機噴射氣體和粉末,並且在群眾進場時,發送粉塵包,以上原因導致現都可能是導火線。

參考資料:(星洲日報/國際)http://news.sinchew.com.my/node/431231

 

image via pinterest 

1972年洛比(Rovee)的實驗結果:沒結痂的濕潤傷口上皮細胞移行增生的速度較快,能加速傷口的癒合。台大醫工所教授楊台鴻表示,傷口處理大致可分為乾濕二種, 過去傷口自然結痂脫紗布會非常痛,新長出的細胞在撕廝紗布時也會受到傷害。使用人工皮的話,一旦組織液讓人工皮反白,就要定時更換!

傷口治療的知識:壞死組織提供了細菌生長的溫床,傷口滲液過多會造成傷口周圍皮膚的浸潤,稀釋生長因子及營養素,延緩傷口癒合速度。

The Secret of Wound-Healing
Keep wounds moist or let it dry out in the air? It was a controversial issue. Nowadays, there is a clear-cut answer to it. It is best to keep a wound moist to accelerate the healing process. In ancient Egyptian practice, honey and oil were used as s a wound dressing. It has proven that honey does have some antibacterial(抗菌) properties and oil kept the wounds moist.
Manuka honey is a great element to hydrate damaged skin tissue. Many clinical trials and studies have proven the effectiveness of honey in wound care. This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honey is able to kill bacteria remove bad wound odor.

Tag: Wound Care: Essential First Aid Care Guide,Reducing Scars,Prevent, reduce, or minimize scars , skin care pros.minor cuts, scrapes,wound care , plastic surgical nursing,treatments,Modern medicine, scientific evidence

 

 

身邊有些女生受閉鎖性粉刺困擾,A酸又太刺激皮膚,A醇(Retinol)效果不如A酸快速,但溫和的效果讓現在很多皮膚科醫生以A醇取代A酸,肌膚會脫皮直到粉刺脫落!現在許多人生活不正常因此會有閉鎖性粉刺,現在皮膚科醫生都會建議直接花五十元把閉鎖性痘痘打掉!
術後記得做好肌膚保濕,皮膚科醫生推薦天然保濕因子:ceramide、NMF及玻尿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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