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路上總不乏可以看到騎士一邊騎車一邊吸菸一面丟菸蒂,或者駕駛人把車窗搖下亂吐檳榔汁的畫面,而現在製造環境髒亂的人,都準備收罰單了。想當環保小尖兵的民眾,可以準備好你的手機蒐證領獎金了……
環保局稽查科科長馬振耀:「獎勵金的部分就是扣除掉相關的稅金之後,就會依照他應該實得的檢舉獎勵金,而撥給檢舉人。」只要檢舉亂丟檳榔,檢舉達人單件檢舉可獲得400元,亂丟垃圾或煙蒂單件檢舉可獲得300元,環保局祭出獎舉獎金,果然違規率逐漸下降。
▲交通違規的部分,目前全台已取消檢舉獎金。但舉凡有害環境或食安相關或檢舉逃漏稅,政府都有提供檢舉獎金。檢舉逃漏稅,檢舉人則可獲得20%的獎金,上限為480萬元。
台中市環保局空噪科長陳忠義表示,檢舉烏賊車成案的條件是相片在3張以上、影片在15秒以內,清楚拍到車牌,加上煙度經證明超過標準,如此即可得到獎金;若是未核發,可能是經複審未成案,和該局作業時間及車主有無驗車都無關。
北市環保局就有《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明訂在台北市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為,7日內向環保局檢舉,若檢舉時有隨案檢附充分證據資料,檢舉人就可依檢舉事項獲得30%至90%不等的檢舉獎金。
台北市環保局網站指出,檢舉有獎勵金的項目包含任意棄置垃圾包、煙蒂、紙屑、亂吐痰、吐檳榔汁、遛狗(或其他寵物)糞便未隨手清理、餵食棄犬造成髒亂、張貼違規小廣告、任意傾倒廢土或廢棄物、未依規定塗鴉及其他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行為。若檢舉偽造、變造或未經同意製造專用垃圾袋者,獎金更多達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高雄市環保局推出檢舉會員制平台。
高雄市環保局:依據《高雄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查證屬實並裁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者,主管機關會按核發標準發給檢舉獎金。如檢舉寵物或家禽家畜隨地便溺、亂丟紙屑或口香糖等垃圾,可獲20%獎金,若亂吐檳榔汁、檳榔渣,獎金有35%。
馬路上排放廢棄汙染環境製造空汙的「烏賊車」,蒐證後向環保署提出檢舉,成案可獲300元獎金。檢舉重大水污染案件,每案最高獎金高達100萬元。而檢舉食安案件,若成立每案可核發罰鍰金額20%以上或50%以上,並視案件情節額外加發。檢舉逃漏稅,案件成立後被檢舉人繳納罰鍰,檢舉人則可獲得20%的獎金,上限為480萬元。
▲ 這樣檢舉人的人身安全,安全嗎?有保障嗎?
為鼓勵民眾檢舉亂丟菸蒂、亂吐檳榔及亂丟垃圾等問題,高雄市環保局從民國104年起設計推出會員制。民眾成為會員後,只需填寫一次個人資料,之後二次檢舉就無需再填寫個資。至2017年七月累積超過1600名會員,檢舉最多者一年賺進77萬元獎金,等於平均月收入超過60K。過去檢舉違規,必需將相關資料寄給環保局審查,資料不齊全,環保局會另行通知檢舉人補件,一來一往繁複,民眾檢舉意願不高。網路普及後,各地環保局推出線上檢舉系統,提高民眾檢舉意願,也減少領取獎勵金時可能發生的問題。
高雄市環保局環境稽查科長馬振耀表示,2016年一整年下來,檢舉量第一的民眾貢獻了2622件檢舉數,獲得約77萬元的獎金;檢舉量第二的名種則繳出1595件檢舉數的成績,約獲得41萬元獎金。
檢舉環保案件有獎舉獎金,衍生許多「檢舉達人」以檢舉為正職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某以檢舉維生的檢舉達人表示,檢舉烏賊車成案一件有300元獎金,扣稅可以領240元,他一個月可以拍200多件,好的時候還可以抓到400件,每天就是騎車上路拍烏賊車。
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檢舉獎勵金發放辦法
舉步驟:
一、民眾於臺北市內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至網頁下載【檢舉單】至個人電腦。
二、填寫「檢舉人資料」及「違規事實」(請勿更動表格格式)
1. 填寫「檢舉人資料」檢舉獎勵金專區-檢舉人資料
2. 填寫「違規事實」
檢舉獎勵金專區-填寫違規事實填表說明:(1)違規時間。範例:2011/06/16(空一格)10:30PM,呈現在儲存格為100年6月16日22:30(2)「煙蒂檢舉單」及「違規廣告物檢舉單」請勿燒錄於同1片光碟(即2者均有資料時,請分別燒錄於不同光碟片)
三、「檢舉單」與「顯示日期時間之影片」一併燒錄至光碟,一片光碟案件數上限為20件
四、採證7天內郵寄(依郵戳)或送(依收件日)至「臺北市市府路一號七樓東北區環境保護局」或「臺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4號3樓環保稽查大隊」
Q: 檢舉有獎勵金的項目有什麼?
任意棄置垃圾包、煙蒂、紙屑、亂吐痰、吐檳榔汁、遛狗(或其他寵物)糞便未隨手清理、餵食棄犬造成髒亂、張貼違規小廣告、任意傾倒廢土或廢棄物、未依規定塗鴉及其他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
凡是於台北市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7日內向環保局檢舉,如果檢舉時有隨案檢附充分證據資料因而告發違規者,則可依檢舉事項的不同獲得30%-90% 獎勵金。依「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 對於違反該自治條例第6條、第8條、第9條之行為者,亦可利用前項所述方式向本局檢舉,一經查獲者,本局得於下列額度範圍內發給檢舉人獎金:
1、檢舉偽造、變造或未經同意製造專用垃圾袋者,發給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之獎金。
2、檢舉販賣偽造、變造專用垃圾袋者,發給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之獎金。
3、檢舉購買或使用偽造、變造之專用垃圾袋者或未經環保局同意,販售專用垃圾袋者,發給6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之獎金。
Q: 民眾如何檢舉廢棄物污染環境行為,檢舉資料應寄送到何處?
請以書面或本局網站向本市單一陳情系統:https://hello.gov.taipei/
檢舉時請檢附違規證物(載有日期時間之影片、照片)及詳載人(如可供查詢之車牌、居所、電話、身分證等)、事(如違反事實及當時情形描述)、時(年、月、日、時、分)、地(如門牌號碼、地標)、物(如垃圾、煙蒂等污染物),並提供個人基本資料(含真實姓名、身分證號、住址、聯絡電話等)
環保局局長信箱舊案查詢網址
檢舉時請將相關資料郵寄或直接送至環保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或環保稽查大隊(臺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4號3樓)。
Q: 承辦檢舉廢棄物污染獎勵金的單位聯絡窗口為何?
環保稽查大隊02-23754573(臺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4號3樓)。
Q: 檢舉製造髒亂等污染行為,需要留下檢舉人的資料嗎?
如果要領取檢舉獎金,需要留下您的相關資料及聯絡方式(含真實姓名、住址、聯絡電話等),本局將以密件方式處理。
所提供的照片或影片中的內容需包含以下人、事、時、地、物:
(一)照片或影片中的違規行為需明確清晰,易於辨認並提供可供查詢之車牌、居所、電話、身分證等資料。
(二)相片或影片中有顯示日期(可事前於拍照器材中設定年、月、日、時、分)。
(三)照片中違規的地點應有背景,如特定建築物、招牌、明確地址或橋樑,以為佐證。
(四)拍攝亂丟廢棄物之行為樣態(最好能連續拍攝)。使用攝影機則全程攝影為佳,行為人如有駕駛汽(機)車,應拍下車號,且最好拍到行為人面貌,以便於查證。
(五)除了需提供以上照片內容外,請另外說明(書寫)清楚相關違規事實(人、事、時、地、物)。
Q: 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獎勵金何時發放?
獎勵金需在受處分人繳交罰款結案後,通知檢舉人領取獎勵金。
更多詳請請參看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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