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台大準校長管中閔遴選事件|先搞懂「大學法」「證交法」和獨董的迴避原則再說話。教育部變身法務部?雙重標準無限上綱? – 第 6 頁 – Wise Library 1985

廈門兼職爭議:

這其實是一個更大的議題,卻不被討論,因為管中閔擔任過政務委員、經建會主委及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的身分,所以格外需要討論。

據聯合報,教育部提供的書面新聞資料附件「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案的法律研析意見」中提到:「建議教育部不予同意聘任案,以期慎重,台大應重新辦理遴選程序,且管中閔違法兼職既然已經事證明確,依法自不得再參加遴選」(4月28日聯合報 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112249?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但最後管中閔被拔除職位的理由只剩下一個:是沒有利益迴避。為什麼?

爭議點:據聯合報 報導,管中閔在廈門大學確實有兼職行為,涉嫌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法令不過,一旦認定管中閔兼職的新標準及紅線確立下來,恐怕會打到很多國立大學校長、教授。什麼意思?只能有兩種解讀和可能1) 過去可能沒問題的議題,套在管中閔身上,就成為問題!2) 過去很多大學校長的遴選全部都有問題,但無人舉發?大學校長遴選全部亂七八糟?讀者覺得哪一個的可能性較高?

摘錄聯合報的報導管中閔、內政部長葉俊榮及文化大學校長當選人盧希鵬(現為台科大教授)均被質疑赴大陸大學兼職,但教育部翻天覆地去查管中閔,卻放過葉俊榮、盧希鵬,然後又說對待所有人均是相同標準…..(http://t.cn/RuY06ku)

教育部的說法:管中閔與遴選委員蔡明興之間存有重大利益關係,相關情節卻未經台大適時揭露,至遴委會無從就有關事證充分檢視、審議,以決定本件是否構成法定迴避事由,(這點我認同,因為此舉可以把避免日後爭議)甚至在欠缺完整資訊的情況下,就管中閔之適任性進行判斷,終以不適格之候選人為當選人,其遴選組織、過程與結果顯有失公正,難認與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原則相符,

為釐清管中閔赴大陸大學兼職的爭議,教育部組跨部會專案諮詢小組會議討論,同意我大學教授可赴大陸進行一般短期客座講學,但不得受聘擔任教職或研究職務,至於長期掛名講學、掛名學位課程導師等是否違法,要進一步釐清也就是說,還有遊戲規則是處在模糊地帶。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台大財金系特聘教授管中閔為新任校長,但被舉報赴大陸多所大學授課兼職,包括廈門大學王亞南經濟研究院、華中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地質大學等,雖然台大校方已正式回函教育部,確認管中閔無兼職行為,但教育部堅持追查到底。據報導,現已確認管中閔在廈門大學確實有兼職行為,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務員服務法》等法令。據報導,某名知情人士還以「廈大庇管」,批評爭議爆發後,廈門大學立即把官網上有關管中閔的資料下架,並表明管未在該校任職也未支薪。



熱門推薦

本文由 beeigood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